环 境 监 测 系
关于对违纪学生给予纪律处分的通报
各位同学:
截至2019年上学期 第四周(2019年3月29日),根据任课老师考勤记录、辅导员核查,发现部分同学出现严重旷课现象。为严肃学风,进一步规范学生行为,依据《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法、违规、违纪处分规定》有关规定,对以下无故旷课的同学予以通报批评。
希望受到通报的同学能认真反省,积极纠正错误,自觉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和课堂纪律。其他同学要以此为戒,严格遵守校纪校规,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特此通报!
注:
依据《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法、违规、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二条:(1)一学期累计旷课达10节不满20节的,给予教育预警,处以警告处分;
(2)一学期累计旷课达20节不满30节的, 给予黄色预警,处以严重警告处分;
(3)一学期累计旷课达30节不满40节的,给予橙色预警,处以记过处分;
(4)一学期累计旷课达40节不满60节的,给予红色预警,处以留校察看处分。
附表: 环境监测系2019年上学期(3月份)学生学业预警下达情况汇总表
环境监测系
2019年4月10日
环境监测系2019年上学期(3月份)学生学业预警
下达情况汇总表
环境监测系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