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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学院院长黄钟霆在全市环境监测实务培训上 权威解读污染源监测发展与未来趋势

发布时间:2025-06-18 作者:陈安琪 浏览量:

2025年6月17日下午,长沙市2025年环境检测机构及排污单位环境监测实务培训成功举办。本次培训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特邀我校环境监测学院院长、正高级工程师黄钟霆担任主讲嘉宾。来自长沙监测中心、市污控中心、湘江新区农业农村局、各分局监测站相关负责人,以及全市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和重点排污单位的负责人共计17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黄钟霆以“污染源监测发展与管理”为主题,结合其深厚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与会者带来了一场高屋建瓴、内容详实、极具指导性的专题讲座。讲座内容紧密围绕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和最新政策法规,系统梳理了我国污染源监测工作的演进脉络与未来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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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历程,明晰发展轨迹黄院长首先回顾了污染源监测从“起步奠基阶段”到“深化责任阶段”“体系融合阶段”的完整发展历程。他详细阐述了各个阶段的核心目标、主要任务与时代特点,指出监测目标已从最初的“摸清底数、建立规范”逐步深化为“服务总量控制、支撑环境决策”,最终演进到当前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一证式”精细化管理。同时,技术手段也经历了从“手工监测”到“自动监测”再到“信息化与智慧化”的跨越式发展,责任主体也从“政府主导”转变为“企业自证为主、政府和社会协同监督”。

聚焦管理,剖析核心思路针对当前污染源监测管理的核心思路,黄院长进行了深度剖析。他重点讲解了国家构建的“三级责任体系”(国家定标准、省级抓统筹、市县强执行)和“执法监测联动体系”(测管协同、快速响应),强调了“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卫星遥感、地面站点、地下监测结合)在提升监管效能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他指出未来将向“智慧监测与非现场监管”“数据质控与智能化工具应用”“监测领域扩展(VOCs、温室气体)”以及“排污许可制度深化融合”等方向发展,为与会者描绘了清晰的行业蓝图。

紧扣法规,强化主体责任讲座紧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核心法律法规,黄院长权威解读了重点排污单位的法律定义、监测义务、信息公开要求以及违法行为的严厉处罚措施。他特别强调了企业在污染源监测中的主体责任,包括依法开展“自行监测”、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履行“信息公开”和承担“污染治理”责任。这部分内容为排污单位依法依规开展环境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遵循和操作指引。

详解实务,指导自行监测针对培训的重点——自行监测,黄院长结合我院在环境监测领域的专业优势,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的核心要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他详细阐述了监测方案编制原则、体系架构,以及涵盖“有组织/无组织废气”“废水排放”“厂界噪声”“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等关键环节的监测点位设置、指标确定、频次要求和技术选择规范。尤其强调了监测“质量保证与控制”的核心地位以及“信息记录与报告公开”的法定要求,为排污单位和检测机构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工作提供了极具操作性的技术指导。

前瞻性强,指导意义显著黄院长的讲座内容翔实、逻辑清晰、重点突出,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不仅系统梳理了污染源监测的发展历程和管理框架,更精准解读了法律法规要求,并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自行监测实务操作指南,具有很强的前瞻性、操作性和指导性,受到了与会领导、专家和学员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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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讲座的成功举办,充分彰显了我院在环境监测领域的专业实力和学术影响力,特别是黄院长作为学科带头人的权威地位。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环境监测学院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提升区域环境监测技术水平、培养高素质监测人才、服务地方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