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鼓励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刻苦学习、积极向上,由“湖南仁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出资,在长沙市慈善基金会设立“仁和环保·伦”助学基金,对我院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品学优良的学生予以资助,现将助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学生基本要求:
1、我院全日制在校生中大一年级的学生;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无依靠的烈士子女、孤儿;城乡低保家庭子女;贫困优抚对象子女;本校特困家庭教师子女等特殊困难家庭子女);
3、思想品德良好,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4、学习成绩无不及格学科。
二、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系 | 特困(3000元/人) | 困难(2000元/人) |
环境工程系 | 2人 | 3人 |
环境监测系 | 2人 | 3人 |
环境科学系 | 2人 | 3人 |
环境经济与信息系 | 2人 | 3人 |
环境艺术与建筑系 | 2人 | 3人 |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材料内容
(1)学生本人填写《“仁和环保·伦”助学基金申报审批》(附表1,一式2份,表格内容与照片都使用电子版输入后再随表打印,格式勿乱),并提供家庭经济特困证明材料(2019年春已审核通过的新增特困学生无需提交),有奖励荣誉等情况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2)《2019年度“仁和环保·伦”助学基金项目拟资助困难学生花名册》(附件2,严格填表说明操作,由各系资助专干录入,填好打印后,加盖各系公章)。
(3)受助学生名单需在系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提交电子版本的公示照片。
2、报送时间
以上材料(纸质档和电子档)于2019年4月26日(周五)下班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监测楼118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请各系在深入掌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前提下,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报,经各系民主选举、推荐申报,确保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得到资助。
同等条件下,重点考虑2019年春季学期新增的建档立卡等特殊困难学生, 2019年已获得学院临时资助的学生原则上不重复资助。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