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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学院2024届学生岗位实习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11-15 作者:环境监测学院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21〕4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学校关于学生实习的有关管理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参照《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2024届学生岗位实习工作方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议,环境监测学院学生岗位实习工作方案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实习目的

岗位实习是学生专业学习过程中历时最长、综合性最强的必修实践课程,也是与毕业设计紧密结合的专业职业岗位实践教学环节,旨在加强培育学生具备从事专业相关领域工作的综合实践能力和岗位职业素养。

学生通过岗位实习所从事的专业职业岗位工作,能有效地融合所学的知识、技能和所持的态度,深化对工作岗位的认知,强化对专业技能的运用,序化对职业习惯的养成,着力提高岗位工作的职业能力和综合素养,以增强就业竞争力和创新、创业、创效能力。

二、实习要求

岗位实习是高职专业教育的必须环节,是学生从学校走向社会、迈上职业工作岗位的过渡,是实现专业教育与实际工作对接的重要途径。

(一)了解行业现状,熟悉职业岗位,体验工作环境

在岗位实习过程中,学生需了解、熟悉所在行业专业机构的人文环境、规章制度、工作程序、管理办法等;了解并学习所在行业专业机构的典型工作案例,能较好地把握所在岗位的工作内容,能较好地适应所在岗位的工作环境。

(二)加深对专业知识理解,强化对职业技能运用

围绕专业所对应行业领域相关职业岗位的知识、标准、规范、方法等进行深入地学习和实践,加深对相关知识、技能理解和掌握,并在具体实践工作中逐步领会和提高实践运用能力。

(三)培养正确的职业态度,锤炼良好的职业素养

通过岗位实习,培养独立自主、团结协作、求真务实、不断进取的工作作风,坚持遵循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开拓创新等职业道德规范,形成胜任岗位需求的职业素养。

三、实习工作组织机构

(一)成立环境监测学院2024届学生岗位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岗位实习过程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黄钟霆

副组长:王妍、吴江丽

组员:彭娟莹、易艳梅、张斌、谢韵、彭殷、付希

(二)本专业成立由岗位实习公司代表、专业负责人、指导教师代表组成的岗位实习工作小组,共同负责本专业岗位实习工作的组织、指导与考核评价。

具体成员如下:

1.岗位实习公司代表

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湖南品标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广州市华测品标检测有限公司

苏州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南昌市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湖南省索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湖南精科检测有限公司

长沙市宇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专业负责人

环境监测技术专业:彭娟莹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专业:易艳梅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易艳梅

3.指导教师代表

张帆、唐爱铭、曹小敏、白珊

4.实习管理老师

何莉、杜鹃、许若涵

四、组织实施

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任务时间安排

1.岗位实习课程标准提交时间:2023.11.25;

2.岗位实习起始时间:2023.12.1-2024.5.31。

3.实习手续办理阶段学生提交材料:

(1)从“易班”App进学校“综合管理平台”的“实习管理系统”填写实习登记。

(2)《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内含“岗位实习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知情同意书”)》;

(3)学院统一安排实习的学生填写:《附件3学生岗位实习确认单》;

自主实习学生填写:《附件1 新增学生实习单位考察评估报告表》和《附件7学生自主岗位实习申请表》、;

上述纸质版材料提交给所在班级的辅导员,提交截止时间:2023.12.15。

4.岗位实习手册提交时间:2024.5.25

5.岗位实习课程成绩提交时间:2024.5.28

6.学生岗位实习登记及成绩评定汇总表提交时间:2024.6.4。

(二)实习工作分工:

1.毕业生班辅导员

(1)按学院要求统一分发《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等纸质版材料;

(2)按学院要求统一收集《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等各类纸质版资料并存档,负责汇总有关毕业生岗位实习的各类数据;

(3)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日常安全巡查工作,督促所管理的学生每日打卡,填写《学生岗位实习管理检查记录表》,遇有重要情况应立即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4)建立所管理班级学生的校内指导教师的QQ群或微信群,加强与指导教师的沟通,及时把握学生实习动态;

(5)负责在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前提交信息完整的《学生岗位实习登记及成绩评定汇总表》。

2.指导老师

(1)各专业负责人:

负责分配岗位实习及毕业设计校内指导老师,负责撰写各专业岗位实习课程标准。

(2)校内指导老师:

①建立所指导学生的QQ群或微信群,加强实习期间师生互动交流,遇有重要情况应立即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②实习前手续办理阶段:

Ⅰ.指导学生确认实习单位和实习岗位,督促及时签订三方协议,建议实习单位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险;

Ⅱ.指导学生使用学校的“综合管理平台”的“实习管理系统”进行填写实习单位登记。(学生从“易班”App进系统,教师从网址:http://jwtk.cshbxy.com/login.aspx进系统)

Ⅲ.根据指导学生所在实习单位,完成《学生实习单位考察评估汇总表》,交由专业负责人汇总。

③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督促学生每日及时在实习管理系统(线上)和实习手册(线下,纸质版)填写岗位实习日志,同时教师完成《学生岗位实习指导教师教学记录表》;

④负责评定岗位实习课程的最终成绩。

(3)校外指导老师:

负责在毕业岗位实习期间的岗位评分和实习鉴定的评分。

五、实习考评

岗位实习考评内容包括岗位实习态度、职业道德、技术素养、实践能力、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表现,由校内指导老师、校外指导老师共同执行。

(1)在岗位实习期间的表现具体由实习单位、校外指导老师对学生做出技能评分和实习鉴定评分,并签字盖章,各占总成绩的25%。

(2)由校内指导老师对学生过程表现和实习资料进行评分,分别占总成绩的30%和20%,并评定该课程最终成绩。

最终考核成绩按照分数和对应等级进行分别记录:优秀(≥90分)、良好(75-89分)、合格(60-74分)、不合格(≤60分)。

(3)未按要求完成岗位实习或提交岗位实习材料的学生,岗位实习课程成绩记为零分,不赋予学分。

六、注意事项

(1)岗位实习岗位要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专业大类实习,学生可自主选择实习单位,但需填报《学生自主岗位实习申请表》。   

(2)学生实习过程中原则上不能变更实习单位,因特殊情况经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申请可变更1次实习单位,填写《学生变更岗位实习单位申请表》,经学院及原实习单位批准后方可变更。

(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南省军区关于印发〈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发〔2020〕10号)精神,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因此,退役复学学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指导老师提出免岗位实习申请,经批准后可不参加专业岗位实习,成绩记为“良好”并赋予相应学分。

(4)有关表格可在学校OA系统下载。